朱彬 律师|专利代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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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彬律师个人简介!主攻知识产权,代理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传统民商事案件1000+,经验丰富!

托关系办事没办成,花的钱能退吗?关于不法请托的裁判规则

本律师备注:本文首发于我们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的官方微信公众号,旨在以案例为引,系统梳理“不法请托”纠纷的司法裁判规则及其最新演进。因其内容具有普遍的警示与参考价值,现经整理后于我的个人号再次推送,以飨读者。

文章的核心,在于回答一个常见而棘手的问题:“托关系”花钱办事,如果事没办成,这笔钱还能要回来吗?

通过分析大量司法案例,文章揭示了一个基本但冷酷的司法现实:因不法请托产生的债务,原则上不受法律保护。法院对此类纠纷的传统处理方式多样,或裁定不予受理,或判决合同无效后根据过错程度部分返还,一旦涉嫌犯罪则直接移送公安机关。其背后的法理是清晰的:法律绝不会为试图破坏公平秩序的行为提供“售后保障”。

然而,司法实践并非一成不变。文章重点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的最新指导性案例,其中“段某鹏诉高某辉案”确立的“合同无效-财产返还-过错相抵”新路径,标志着裁判逻辑正走向精细化。它虽未改变对不法行为的否定评价,但开始更审慎地处理其中的财产关系,以防止严重不公。

无论规则如何演进,文章最终指向一个明确的结论:不法请托对请托人与受托人均构成高危法律陷阱,面临“钱事两空”乃至刑事追责的巨大风险。法律的底线之上,才有真正的安全与自由。

工伤专题:发生事故伤害怎么办?选好赔偿路径是关键

经常有人咨询:“律师,我在干活时受伤了,老板说赔点医药费就行,这算工伤吗?该怎么赔?”说实话,很多工友一受伤就蒙了,要么被老板用几千块钱打发了,要么自己瞎算一通,最后可能少拿一大笔赔偿。

今天我就用一个常见的例子,帮你彻底理清这里面的门道。重点就一个:你跟着谁干、什么关系,直接决定你怎么赔、能赔多少。

[朱彬]律师(济南执业律师),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与案件代理服务。如您有明确法律纠纷需委托代理,或案情复杂需深入法律分析,可添加本人微信或致电:[15966661059] (添加时请注明:案件类型+城市)。

离婚时如何获得赔偿或补偿?山东法院近年案例揭示判赔标准

在众多离婚咨询中,当事人常提出希望在金钱上获得某种形式的“赔偿”或“补偿”,其中不乏“青春损失费”等非法律概念。实际上,我国法律并未承认“青春损失费”,相关诉求无法获得支持。在离婚案件中,除财产分割外,涉及金钱给付的法律概念主要有三类:离婚经济帮助、离婚经济补偿、离婚损害赔偿。三者适用条件各异,不可混淆。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上述概念进行系统梳理,并结合山东省内近年(2022-2025年)司法判例,对实务中的数额认定进行实证分析,以明晰其法律内涵与适用逻辑。

从银行贷款转借他人,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利息能得到支持吗?


在民间借贷实践中,出借人将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转借给他人形成民间借贷纠纷的情况时有发生此类行为在法律上如何定性?一旦产生纠纷,法院将如何判决?本文将结合法律法规与司法实践,对“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这一行为的法律效力及后果进行系统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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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没签成,损失谁来担?说清“缔约过失”这件事

背景:在商业合作、房屋买卖甚至日常经济活动中,我们常常会经历一个阶段:双方就合同条款反复沟通、讨价还价,却最终未能成功签约。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因为一方的不诚信行为,导致另一方白白付出了时间、金钱甚至错失了其他机会,这份损失是否可以找对方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立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正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为合同正式签订前的“磋商阶段”划定了法律红线,保护当事人的合理信赖。

侵犯知识产权,不仅关乎民事赔偿,也可能触及刑事犯罪

今日,我在本所公众号发布了一篇题为《聚焦知识产权犯罪与合规指引》的专业文章。撰写此文的目的,并非危言耸听,而是希望真切地提示各位同行与企业家:必须增强法律意识,清晰识别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的边界,这已是企业合规经营与防范个人及单位法律风险的现实必修课。

文中明确指出,实践中部分企业或个人,或出于恶意竞争,或源于法律意识淡薄,采取了仿冒、窃取等不正当手段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此类行为绝不可取,其法律后果层层递进:轻则构成民事侵权、面临行政处罚;重则可能直接踏入刑事犯罪的领域,承担严厉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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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债务加入与保证的认定要点摘要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第三方作出“代为清偿”或“共同负责”等承诺的情形颇为常见,但其法律性质究竟属于“债务加入”还是“保证”,将直接关系到债权人权利的实现方式与第三方的责任性质。其实就这个法律问题,正想写一篇关于“债务加入与保证之区别”的文章,结果最近看到济南中院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篇标题为“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承诺属于债务加入?”的文章,文章来于法信公众号,那就直接在此抄作业吧(后附法信公众号文章内容)!

对劳动仲裁管辖权异议决定不服,能否起诉?

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管辖权往往是双方交锋的第一道程序关卡。尤其是用人单位,在面临劳动者于异地提起仲裁时,常会首先考虑管辖是否恰当。最近,本律师就遇到一个典型案例:

某公司因其业务特性,长期通过承揽形式使用一名异地人员在多地从事短期、项目性安装工作。该人员工作地点不固定,具有极强的临时性和流动性。后该人员在某一城市工作中受伤,随之引发劳动纠纷。为确认劳动关系以便认定工伤,该人员在事发地提起了劳动仲裁。

对公司而言,其注册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均不在此地,且认为该地并非劳动合同履行地,赴外地应诉不仅路途遥远,成本也高。因此,公司第一时间向受理此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管辖权异议。

然而,仲裁委员会经审查后,以《决定书》的形式驳回了该异议。此时,公司面临一个非常现实且紧迫的疑问:对于这份驳回管辖权异议的《决定书》不服,能否就此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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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新《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附新旧案由对比表)

  修改背景

  2000年印发《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自200111日起试行。试行7年后,2008年正式制发《民事案件案由规定》。2011年进行了第一次修正,完善了民事案件案由体系。202012月,为确保民法典统一正确适用,进行了第二次修正,对案由的编排体系、确定标准、适用规则等问题作出说明,提出相关要求。

五年来,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安全生产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种子法、反垄断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民事诉讼法、公司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矿产资源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仲裁法、海商法等法律先后制定或者修改。为保障法律有效实施,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本次需要2020年《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及时予以补充和完善。此次通过具体案由的增加、删除、升级、降级等不同方式修改具体案由206个。

具体而言,围绕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加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相关案由,并细化了知识产权相关案由;围绕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完善了竞争纠纷、商事纠纷相关案由;围绕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结合海事审判实践需要,完善海事海商相关案由;围绕护航乡村全面振兴,完善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案由;围绕不断增进民生福祉,针对新就业形态、老年人权益保护等人民群众所急所盼的领域完善了相关案由;围绕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完善了环境资源相关案由。

医疗损害纠纷之我见:患者该如何守住维权底线?

最近,宁波5月龄女婴小洛熙在心脏手术后离世的事件,牵动了无数人的心。从术前医生口中“成功率极高”的“入门级手术”,到手术时长莫名翻倍、孩子最终未能醒来,直至家属披露的尸检报告与术前诊断存在巨大出入……每一个细节的披露,都叠加着一份沉重的悲痛与巨大的疑问。我们为这个幼小生命的逝去深感痛心,也与所有关注此事的人们一样,渴望一个清晰、公正的答案。

然而,类似的悲剧和由此引发的激烈纷争,在现实生活中并非孤例。当“救死扶伤”的初心被可能存在的草率、逐利或仅仅是难以言说的系统性疏失所侵蚀时,其产生的信任裂痕与情感创伤是难以弥补的。损害,尤其是死亡,具有不可逆性,这天然地会将诊疗过程中任何一点不寻常的迹象,在事后被痛苦放大,最终演变成难以调和的医患矛盾。

作为从事民商事业务的律师,每年都会处理几起医疗损害赔偿案件。这类案件专业性强、程序复杂,当事人往往又处于情绪焦虑、信息不对称的困境中,我深知患者在面对医疗损害时的无助与焦虑。通过多年的实务积累,我总结了一些处理这类案件的关键要点,我想用尽量直白的语言,给面临医疗纠纷的朋友一些实实在在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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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朱彬律师
  • 朱彬:律师|专利代理师,执业于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系山东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获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除具备法律专业学历背景外,又获得计算机专业学士学位。

    专业领域:知识产权(含商标、专利、版权、不正当竞争等纠纷)、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网络侵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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