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作为当事人时,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没有字号的,以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如果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则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以上是关于个体工商户的诉讼主体资格问题,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诉讼过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很可能立案前后个体户的工商登记会进行注销。注销登记意味着个体工商户已经不复存在,这时应依法变更诉讼主体。所以,本文就立案前后两个时间节点来说明一下个体工商户注销前后诉讼主体的变化情况。
个体工商户作为当事人时,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没有字号的,以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如果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则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以上是关于个体工商户的诉讼主体资格问题,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诉讼过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很可能立案前后个体户的工商登记会进行注销。注销登记意味着个体工商户已经不复存在,这时应依法变更诉讼主体。所以,本文就立案前后两个时间节点来说明一下个体工商户注销前后诉讼主体的变化情况。
在接到的很多离婚当事人咨询中,希望在金钱方面获得一定的赔偿(补偿),有的可能会提到青春损失费这种说法,实际上这个概念是不存在的,也没法基于这种说法获得赔偿。
在离婚案件中,除了基本的财产分割之外,涉及金钱赔偿(补偿)的概念是离婚经济帮助、离婚经济补偿、离婚损害赔偿。以上三个概念之间在适用条件上存在着区别,应注意区分。
离婚经济帮助≠离婚经济补偿≠离婚损害赔偿,具体看各含义的条文规定!之前写过同样的一篇文章,但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后条文内容有了变化,所以本文基于新的法律规定又重新整理了一下。本文中提到的条文来源于《民法典》内容。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是关于说明书的内容,其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技术领域,写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所属的技术领域;
二、背景技术,写明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有可能的,并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
三、发明内容,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并对照现有技术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摘要: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并非原告起诉的条件。评价报告是人民法院考虑是否中止侵权诉讼的重要证据,而不能作为是否受理案件的依据。即使评价报告结论是否定性评价,案涉专利未被宣告无效时,仍处于有效状态。专利权评价报告本身不能直接作为认定专利权效力的依据,未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并不影响权利人对专利是否享有专利权作出判断。
本律师之前写的文章中,已有多篇文章涉及孩子抚养权问题。由于《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相应的配套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也已出台,较之以前的《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释内容有了个别细化之处,为此,我针对条文内容做了简单的解读。内容如下:
摘要:民法典施行后对于“签字盖章”或“签字、盖章”有相同的解读,不应再根据汉语言对标点符号进行过度解读,即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是订约人最终对合同书或者确认书的承认,除非有特别约定,只要有其中一种签署形式,就发生合同成立的效力。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开始施行,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31日前紧锣密鼓的清理了部分原有司法解释,并制定了部分民法典配套司法解释。如果单纯的看各领域的司法解释清理及制定,比较杂乱。所以,对本次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清理及制定工作有所全面了解,才能形成体系化的方便掌握这些司法解释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所涉及的离婚案件会在一些方面发生较大变化,以下是本律师总结的大家都比较关注的几个离婚热点问题:
朱彬律师,手机:15966661059(微信同号),欢迎交流。
摘要:在涉及电子商务交易的商标、专利等侵权案件中,获取销售者的身份至关重要,这涉及被告主体确定的问题。本文说明一下在淘宝网上如何申请披露店铺经营者的身份信息。
对“审查标准一致性的原则”商标评审及司法审查程序虽然要考虑个案情况,……亦不能以个案审查为由而忽视执法标准的统一性问题”。
朱彬:律师|专利代理师,执业于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系山东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获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除具备法律专业学历背景外,又获得计算机专业学士学位。
专业领域:知识产权(含商标、专利、版权、不正当竞争等纠纷)、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网络侵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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