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工伤等人身损害案件中,伤者骨折后常需植入内固定物。这些钢板、钢钉往往需要一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取出。而与此同时,许多伤者因构成伤残、丧失劳动能力,急切希望尽快获得赔偿,以便维持家庭生活。所有人都会卡在同一个核心难题上:内固定还没取,到底能不能做鉴定?
早做吧,怕法院不认可,白花钱做鉴定不说,连起诉都直接被驳回;晚做吧,少则等一年,多则更久,受伤后没法正常工作,家里等着赔偿款维持生计,根本耗不起。还有人担心,等内固定取出来,伤处恢复得更好了,反而会影响伤残等级的评定,两头为难。
面对这一常见困境,如何把握评残时机,既保障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又兼顾伤者的实际需求?2025年10月30日,山东省司法鉴定协会发布了《山东省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执业指引》(鲁鉴协发[2025]3号),指引自 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全文附后),作为权威指引为这一难题提供了明确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