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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常见骨折伤情伤残的评定标准

作为一名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律师,经常会接到关于骨折评残的一些咨询,常见的伤情有锁骨骨折、肋骨骨折、腿骨骨折……哪些能评上伤残等级,哪些评不上。

这篇文章,我结合《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2017年版)的规定,把几种最常见骨折的评残标准解析一下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骨折本身不等于伤残。伤残评定的核心逻辑是:评定伤残,一方面要看损伤本身造成的功能障碍程度,另一方面也要看这种损伤是否导致日常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的实质性降低。通常来说,四肢关节的功能丧失比例可以直接反映这种能力降低的程度。下文的分析均以“治疗终结后确实遗留功能障碍”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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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锁骨骨折及肩锁关节损伤

锁骨骨折在交通事故中非常常见,尤其是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摔倒时肩部着地。

单纯锁骨骨干骨折:如果骨折部位不涉及关节,经过保守治疗或内固定手术后愈合良好,肩关节活动范围正常,通常难以构成伤残等级。

锁骨肩峰端骨折合并肩锁关节脱位:这一情况完全不同。肩锁关节是肩关节的组成部分,损伤后容易遗留肩关节活动受限。肩关节属于四肢大关节之一,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5.10.611条,肩关节功能丧失达到25%以上,即可评定为十级伤残。如果功能丧失超过50%,可评定为九级伤残。临床上,肩锁关节脱位术后出现抬臂困难、无法梳头、穿套头衫费力等表现,通常意味着功能丧失已达标。

 

二、肋骨骨折

肋骨骨折的评残标准与其他部位不同,主要看骨折的数量以及是否导致胸廓畸形或呼吸困难。

根据《分级》第5.10.37条,肋骨骨折6根以上,或者肋骨部分缺失2根以上;肋骨骨折4根以上并后遗2处畸形愈合可以评定为十级伤残。

肋骨骨折4根以下,且愈合良好、无胸廓畸形、无呼吸功能障碍的,一般评不上伤残。如果肋骨骨折数量较多(如8根、10根),或者出现连枷胸、肺挫伤后遗呼吸功能障碍,等级会更高,可能达到九级甚至八级。

需要提醒的是:肋骨骨折在普通X光片上容易漏诊,建议在伤后2-3周复查三维CT,以便准确计数骨折根数。

 

三、胫腓骨骨折(小腿骨折)

胫腓骨骨折是下肢最常见的骨折类型之一,评残的关键在于是否累及膝关节或踝关节。

胫腓骨骨干骨折:如果骨折部位在骨干中段,没有进入关节面,治疗后骨折愈合良好,膝关节和踝关节活动度正常,通常难以评残。但如果骨折出现延迟愈合、不愈合或畸形愈合,导致下肢力线改变、行走疼痛,则可以依据功能障碍程度评残。

胫腓骨下段骨折累及踝关节(包括内踝、外踝、后踝骨折):踝关节是负重关节,评残标准相对严格。根据《分级》第5.10.612条,一踝关节功能丧失50%以上方可评定为十级伤残。如果功能丧失不足50%,即使存在轻度活动受限或疼痛,也评不上。此外,如果骨折后遗创伤性关节炎,表现为关节面不平整、负重行走疼痛肿胀,同样可以评定为十级伤残。

胫骨平台骨折(累及膝关节):胫骨平台属于膝关节的关节面,骨折后容易遗留膝关节功能障碍或创伤性关节炎。膝关节同样是四肢大关节之一功能丧失25%以上即可评定为十级伤残,功能丧失50%以上可评定为九级。

 

四、股骨骨折(大腿骨)

股骨是人体最粗壮的长骨,通常需要较大暴力(如车对车碰撞)才会断裂。

股骨干骨折:单纯股骨干骨折行内固定术后,如果愈合良好、髋膝关节功能正常,一般评不上伤残。但如果出现骨不连、畸形愈合、下肢短缩超过2厘米,则可依据《分级》第5.10.6(10)条双下肢长度相差 2.0cm以上条款评残。

股骨颈骨折:这一部位血供特殊,骨折后容易发生股骨头坏死。一旦出现股骨头坏死,往往需要行人工髋关节置换术。根据《分级》5.9.6(5)条,人工关节置换术后可评定为九级伤残。如果置换后功能恢复较差,等级可能更高。

 

五、尺桡骨骨折(前臂骨折)

前臂骨折涉及腕关节和肘关节,以及前臂的旋转功能(旋前、旋后)。

尺桡骨远端骨折(累及腕关节):这是摔倒时手掌撑地最常见的骨折类型。如果治疗后腕关节屈伸活动受限,或者前臂旋转功能障碍,依据《分级》第5.10.611条,腕关节属于四肢大关节之一功能丧失25%以上即可评定为十级伤残。

尺桡骨双骨折:双骨折意味着前臂的稳定性被完全破坏,术后遗留旋转功能障碍的概率较高。实践中,若前臂旋前、旋后总活动度丧失超过50%,同样可以构成十级伤残。

 

六、一个贯穿所有骨折的关键原则:恢复情况决定一切

以上所有分析都建立在一个共同前提上:治疗终结后确实遗留了功能障碍。这意味着,伤情的严重程度并不直接决定能否评残,最终的功能恢复才是核心。

举例说明:

两名患者同样是胫腓骨下段骨折累及踝关节,一人术后遵医嘱积极康复训练,半年后踝关节活动度接近正常,评不上残;另一人因疼痛或缺乏康复指导,踝关节僵硬,功能丧失超过50%,就能评上十级。

两名患者同样是锁骨肩峰端骨折并脱位,一人术后肩膀活动基本正常,评不上;另一人抬臂不过肩,梳头困难,就能评上十级。

因此,律师的建议是:在积极治疗和康复的前提下,如果功能确实恢复不理想,不要灰心,那恰恰是评残的依据。同时,保留好每一次复查的影像资料和门诊记录,这些是鉴定机构判断功能丧失程度的重要证据。

 

七、关于鉴定时机的简要说明

伤残鉴定必须在治疗终结后进行,一般建议在伤后3个月以上申请具体鉴定时机还需要根据受伤之处进行确定。涉及内固定物的鉴定时机问题,我在之前的文章中已经详细阐述,这里不再重复,感兴趣的读者可以翻看我主页的相关内容。

 

八、律师的几点务实建议

第一,不要自行对照条款轻易下结论。伤残鉴定需要法医现场测量关节活动度,不是看片子就能确定的。

第二,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可以在省级司法厅(局)官网查询《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

第三,妥善保管所有病历、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和影像学原片(X光、CT、MRI),缺一不可。

第四,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意见书后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最后,评残的目的是获得合理的赔偿,但健康永远是第一位的。先把伤治好,功能恢复得越好,生活品质越高。万一确实留下了后遗症,法律会给你一个公平的说法。

本文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撰写,仅供普法参考。具体案件的伤残评定,请以司法鉴定机构的正式意见为准。如正在经历交通事故索赔事宜在不能自己处理的情况下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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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彬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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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朱彬:律师|专利代理师,执业于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系山东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获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除具备法律专业学历背景外,又获得计算机专业学士学位。

    专业领域:知识产权(含商标、专利、版权、不正当竞争等纠纷)、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网络侵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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