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家事法律咨询中,有一类问题反复提到:婚内能否约定某项财产归一方所有?特别是在一方存在过错(如出轨)后,另一方选择继续维持婚姻,但要求对方以协议方式将房产或其他财产归自己所有。双方签订协议后,因贷款未还清、税费考虑或其他原因暂不办理过户登记。这种约定是否有效?如果日后对方反悔,协议还能约束他吗?
这些问题的答案,取决于对协议性质的准确定性。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夫妻间赠与、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约定,三者适用的法律规则截然不同,法律后果也大相径庭,甚至是有些法律人士随着规则的变化也有些定义不清,解释不明。为此,本文就此成文对这几个方面解读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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