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律师备注:本文首发于我们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的官方微信公众号,旨在以案例为引,系统梳理“不法请托”纠纷的司法裁判规则及其最新演进。因其内容具有普遍的警示与参考价值,现经整理后于我的个人号再次推送,以飨读者。
文章的核心,在于回答一个常见而棘手的问题:“托关系”花钱办事,如果事没办成,这笔钱还能要回来吗?
通过分析大量司法案例,文章揭示了一个基本但冷酷的司法现实:因不法请托产生的债务,原则上不受法律保护。法院对此类纠纷的传统处理方式多样,或裁定不予受理,或判决合同无效后根据过错程度部分返还,一旦涉嫌犯罪则直接移送公安机关。其背后的法理是清晰的:法律绝不会为试图破坏公平秩序的行为提供“售后保障”。
然而,司法实践并非一成不变。文章重点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的最新指导性案例,其中“段某鹏诉高某辉案”确立的“合同无效-财产返还-过错相抵”新路径,标志着裁判逻辑正走向精细化。它虽未改变对不法行为的否定评价,但开始更审慎地处理其中的财产关系,以防止严重不公。
无论规则如何演进,文章最终指向一个明确的结论:不法请托对请托人与受托人均构成高危法律陷阱,面临“钱事两空”乃至刑事追责的巨大风险。法律的底线之上,才有真正的安全与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