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莱芜区法院交通事故立案提示:
交通事故案件和其他案件一样,一般从全国法院诉讼服务网正常提交即可,济南市多个法院都是这样。
2025年,甚至今年上半年,我在济南市莱芜区法院一直是从全国法院诉讼服务网立案的。最近听说,在莱芜区法院立交通事故案件,需要走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平台。这个平台我以前也听说过,印象里有一段时间试行过。不过只是听说,是否真的必须优先从这个平台走,我并不确定。
立案前,我在百度搜过“道交平台”,出来的是“全国法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调解平台”,在这里我称之为“全国道交平台”。注册登录后,我没找到莱芜区法院,连山东省内法院的入口也没看到。所以,我还是按正常流程,把一个交通事故案件提交到了“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网”,想等等审查结果,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第二天,我收到审查不通过的通知,原因明确提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需要上传至山东省道交平台。
收到通知后,我才意识到,“山东省道交平台”和“全国道交平台”不是一回事。于是我又搜了“山东省道交平台”,果然有一个独立平台,网址是 https://shandong.jtsp.t.com。两个平台界面看起来差不多,但网址不一样,全国道交平台的网址是 https://jttj.court.gov.cn。
注册登录时我发现,两个平台的登录信息一致。在“山东省道交平台”登录后,把案件信息上传提交,等下一步审核就行。我看这个平台上介绍的非常清楚: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通过“案件登记”功能,在线填写案件信息、事故信息、赔偿申请,确定管辖法院并提交,等法院工作人员分配后,再进行诉讼或调解。
以上就是我当前(2026年9月)在莱芜区法院立交通事故案件遇到的情况,后续该法院可能会有新的立案政策。不知道省内、济南市内其他法院现行政策如何?希望本文也便于同行之间互相交流,把所了解的法院立案政策分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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