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彬 律师|专利代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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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务,股东是否应承担责任?

内容摘要: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可以申请破产,一般情况下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很多案件中,公司并无任何财产,却对债权人负有较高的赔偿义务,而且股东还是认缴出资,出资期限并未到期。此时应该怎么办?对于此问题,现行规定已经明确了在特殊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本文即根据现行规定,分析一下股东在何种情形下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以及债权人要求股东承担责任的实现路径有哪些。

关键词:认缴制 公司债务 股东责任 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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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彬律师简介:
  • 朱彬律师
  • 朱彬:律师|专利代理师,执业于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系山东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获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除具备法律专业学历背景外,又获得计算机专业学士学位。

    专业领域:知识产权(含商标、专利、版权、不正当竞争等纠纷)、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网络侵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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