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9年05月23日
济南中院“一次办好”立案清单
一、一审民事(行政)案件立案清单
1、起诉状。(被告人数+1份;格式详见附件1)
2、身份证明。原告是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应当提供组织机构被注销的情况说明。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原告要提供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信息(注:工商登记网站打印即可)。(格式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