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你的公众号转载他人文章、图片,被他人起诉怎么办?现在这种案件很多,而且都是批量维权案件,有公众号的企业如果不注意侵权行为,随时可能会做到被告席上。
朱彬律师,手机15966661059(微信同号),欢迎添加微信交流!
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某企业在自己的公众号上平时发表一些文章,有时跟经营的业务相关,有时也不相关,发表的文章为了图省事从别处复制而来,本身公众号并没有多少人关注,但是最终还是被他人以侵害著作权为由起诉了。这种著作权侵权案件太多啦!
之所以想写这篇文章,目的在于想向大家传达一下当前公众号图片侵权的司法状况。
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9)显示,2019年,法院新收著作权案件293066件,相对于2018年,同比上升49.98%。图片著作权侵权案件(这里的图片分为摄影作品、美术作品和图形作品)多发生在公司之间,在2018.10.17-2019.04.17的半年内,1715份图片著作权侵权案件中,一审原告胜诉率高达92.72%,获赔金额高达 1093.04788万元。
本律师作为知识产权专业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办理了大量著作权侵权案件,曾代理过原告进行著作权维权,比如某图片公司、个别摄影家、漫画设计者,而且也代理过不少被告的案子进行抗辩。
我只想随笔谈谈自己的感受,来自于司法实践中的案件感想。
一、著作权侵权案件,高发领域特别是网络上,特别是微信公众号中。
哪里有利润,哪里就有知识产权案件的批量维权活动,这不仅限于著作权,还包括专利、商标案件。现在之所以案件数量众多,主要在于权利人产出作品,然后有些知识产权公司去挖掘这些权利源,双方形成合作按比例进行分成,知识产权公司再寻找某些律所进行诉讼合作。
二、著作权网络传播,利用电子存证手段进行取证,取证费用低、效率快
对于有些影视作品或类电作品,可通过录屏软件对播放时进行录屏取证,然后再对取证的数据进行可信时间戳认证。
对于摄影作品、美术作品、图片、动漫作品等往往发表在一篇公众号文章中,通过保全平台进行网页取证。
一些常见的取证平台,可以看我之前发表的一篇文章:http://zhubin.cn/post/33.html
三、大部分著作权侵权案件在审理阶段通过调解结案
有些企业的公众号在发表文章时从网络上复制图片到文章中发表,还有的是直接转载另一个公众号的文章,这些文章里的图片很容易形成侵权,而且文章里的图片数量较多。
某些知识产权维权平台,会通过技术手段对公众号文章中的图片进行批量检测,谁的公众号转载了哪些权利人的图片一目了然,下一步就是挑着这些有赔偿能力的侵权对象进行诉讼了。
在诉讼时,权利人或图片公司作为原告会对一篇文章中的1张图片进行起诉,起诉1万元。主要在于,图片侵权很多是按照图片数量确定赔偿,一张图片的赔偿数额是800-3000元(数据来源于北京高院的司法文件规定,其他地方也得判决在600元以上了),另外,起诉1万元以下的诉讼费是50元,维权成本还是很低的。所以,作为被告的你,起诉一张要你1万元,如果你和解的话,可以考虑打包和解,不和解的话,单张图片侵权出判决后其他图片起诉也会跟上,这时候你选择吧。
四、有些批量维权案件,分在法官手中后,案件97%的胜诉率。判决数额都是根据法院内部掌握的标准进行自由裁量。
那些批量维权的案子,模式已经既定化,起诉状也是固定模板,证据大体都相同。除非案件有较为明显的瑕疵,一般原告是胜诉的,一些没找律师或者找了不专业的律师作为代理人的被告,往往都是说自己使用图片来源于网络,不知道权利人是谁,可以进行删除,属于公益使用,没盈利,没给原告带来损失等辩点,实际上你说再多类似的话法官也不会有所考虑的,因为判多少早就在他内心里有个标准。
说在最后:为了避免侵权的风险,建议有些企业在发布文章时不要乱使用网络文章,真要使用可以选择那些开放授权的图片,或者联系作者进行授权使用,有能力的可以自己创作。
对公众号进行转载时,要按照腾讯公司的转载规则进行转载,主动联系原创作者获得许可转载,千万不要进行简单的复制,然后发表。
朱彬律师联系方式及版权声明
1、朱彬律师手机:15966661059(微信同号),欢迎加微信交流;
2、本站文章除特别标明外,均为原创内容,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3、本站所有文章内容,仅用于个人学习研究使用;
4、本站内容一般同步发布在朱彬律师微信公众号:zhubin_cn,欢迎关注!